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日期:2011年04月22日 作者:admin来源: 点击数: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1. 毕业设计要求完成A1图纸不少于15张,其中手工绘图不少于1/3,CAD绘图不多于2/3。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不少于20000字,毕业论文不少于30000字。
2. 毕业设计(论文)要结合实际工程项目(课题研究方向),翻译完成1万单词的外文文献或资料。
3. 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一周至第十五周。
4. 根据毕业设计所选题目(建筑、结构、施工组织)可以安排多名教师分阶段指导学生,也可以由一名教师全过程指导学生。
5. 分阶段指导的毕业设计,每个阶段完成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答辩,总成绩由各个阶段的成绩按照各自所占总周数的时间加权计算。如果前一阶段成绩评定不合格,则总成绩不合格。
6. 毕业设计(论文)小组答辩完成后进行排名,按照本组学生人数的后10%确定名单,进入学院答辩环节。
7. 小组答辩和学院答辩不合格学生,不予毕业,跟随下一级学生重新设计(论文)和答辩。
8. 本细则自二零一四年一月起执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