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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接收2021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日期:2020年09月24日 作者:来源: 点击数:

一、专业领域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的土木工程学科已有118年的悠久历史,目前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是山西省重点学科。多年来形成的主要特色研究方向有钢结构与木结构、混凝土与砌体结构、环境岩土工程、区域性深基础与地基处理、道路与桥梁工程、绿色建筑体系以供热、供燃气、通风等。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081400  土木工程          20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气调节工程         7

085900  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     39

085900  建筑与土木工程(暖通专业)     9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满足条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要求CET-6>=425分;

四、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于1012日开始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我院寄送申请材料,与我院负责人联系安排复试。

4、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7、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 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 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受推免生时间为1012日—1025日,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

      1﹚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我院网站查看;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21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21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资助办法:资助办法请参阅《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院联系人:张广平  电话:0351-6010280   E-mail: jgxytmyjs@163.com

土木工程学院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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