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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土木实验中心主任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作者:来源: 点击数: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校党[2017]2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拟启动土木实验中心主任选拔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工作、讲求实效,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和组织管理、协调的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

5、身心健康。

二、选任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好,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身心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3、任职条件:

应是土木工程学院正式在编人员,是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博士学位,能任满一届,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来校工作三年以上。

三、选任方法与步骤

1、学院党委制定选任工作方案,报组织部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个人申报。报岗者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交学院党委(电子版、纸质版交党政办王婕),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2日18时。

3、学院审核。学院党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4学院党委组织民主推荐和考察。

5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系部干部自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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