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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工会制度(讨论稿)

日期:2015年03月05日 作者:admin来源: 点击数:

一、会议制度

(一)学院工会委员会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主要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1、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学校工会、学院党委的有关决定和指示。

2、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教代会提出的重大建议。

4、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5、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二)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选择工会委员会。

4、讨论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问题。

二、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

1、学院工会委员会除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定专项规划,做出专题总结。

2、各部门工会应制定执行工会工作计划的措施,年终要工作总结。

三、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凡办理完毕,又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他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四、岗位职责和考核评比制度

1、学院工会干部应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工作。平顺注意考核,年终进行评议。

2、在工会小组中开展创建先进工会小组活动;在工会干部和会员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根据评选标准,向学校工会推荐工会先进小组、工会优秀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会例行活动制度

1、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参与第一,比赛第二。

2、每年一次的三八节妇女系列活动,全民健康月活动。

3、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乒乓球比赛。

4、每年一次的教职工运动会。

5、每年一次的春游登山和秋游活动。

6、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

7、对生病住院的职工进行慰问活动。

 

工会慰问制度

学院行政、工会为了密切联系教职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关系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日慰问

学院全体工会会员的生日,送生日蛋糕卷一张。退休职工蛋糕卷由学校工会支出。

二、生育慰问

女会员生育,由学院女工委员慰问200元。

三、特困、疾病、丧事慰问

1、学院全体工会会员为慰问对象(疾病指会员本人住院、长病不起、丧事限于工会会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教职工由所在部门工会小组慰问;科级以上干部由学院工会和所在部门工会小组慰问;处级以上由学院党政领导和院工会慰问;慰问标准为生病住院者慰问金300元及鲜花;丧事慰问金1100元(含花圈)。对于重病或与特殊困难的,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工会委员会了解确认后,符合条件的除执行慰问规定外,另外一次性给予补助1000元。

2、学院退休工会教职工慰问标准

对于为学院做出贡献的退休教职工,慰问标准可参考工会会员标准执行,经费由学院行政经费支出。

四、经费来源

1、由工会从会费专项经费支出。

2、工会会员个人缴纳会费按比例交至校工会。(标准为工资前两项的5%

五、具体操作

1、只有参加了学院工会的会员,并且按时交纳了工会会费的工会会员才能享受以上待遇。

2、学校工会建立专门账户,学院会费全额上缴学校工会。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入会

1、对象为所有工会会员(包括合同工)

2、承认工会章程

3、由本人申请自愿加入工会

4、按照规定标准交纳会费者都可成为工会会员

5、工会组织并登记入册

二、会员权利

1、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系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工会会员或者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违法或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三、工会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秩序,遵守劳动纪律。

4、发扬职工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5、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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