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领域简介
土木工程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岩土工程、结构工程2个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4个一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是山西省重点学科。
二、接收专业领域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081400 土木工程 全日制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全日制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全日制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成绩≥426分),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①“985”、“211”院校毕业学生;
②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③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成绩≥426分)
④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9月28日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4)研究生院向我院下发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名单。
5)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考生中心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公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取消复试资格。申请人材料一律不退还。
1) 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 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4)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2、接受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受推免生时间为9月28日—10月24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受推免生工作。
3、复试
1﹚推免生持申请材料到我院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10日—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我院网站查看。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3﹚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录取。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17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17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资助办法
申请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14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非推免研究生每年为9000-10000元);第二学年依据学习成绩可享受8000-16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第三学年依据科研成果可享12000-20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科研津贴。
学院联系人:张广平
电话:0351-6010280
E-Mail:jgxytmyjs@163.com
附件:接收推免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