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通过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和《中共太原理工大学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现将201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由班级、院团委推荐,经院党委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参训学生条件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
(二)培训方式
1、集中授课(10学时)(详见附件3)
2、实践活动(20学时)(详见附件4)
3、学员自习(10学时)(详见附件5)
(三)递交材料
上交自学心得(电子版1篇)、党课培训总结(电子版1篇),并手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表》。
三、培训要求
参训学员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组织管理,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按时签到参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病)履行请假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该学员当期参训资格。
1、违反培训纪律,情节严重者;
2、请假达到10学时以上者(含集中授课、实践活动,下同);
3、无故旷课达到2学时以上者;
4、集中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累计3次及以上者。
四、考核与结业
每次培训班结束时要进行培训总结,对学员进行考核,学员要认真回顾,按时上交总结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表》,考核成绩合格者,学院签署结业意见。
附件
建工学院党委
二〇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