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研〔2025〕15号)文件要求,我院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复试考核对象
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且已完成缴费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注:已参加2025年1月面试的硕博连读(含研一、研二、研三)已确定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此次复试;未参加过面试的硕博连读考生,考核参照2025年1月的标准考核。
二、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8:00
地点:迎西校区博学馆A座二层会议室、五层会议室。
三、复试考核方式
所有考生采取校内分组现场考核,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当天8:00进行为期20分钟的笔试,8:30开始面试。
四、录取原则
1.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复试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得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2.指导教师招生人数的确定:
(1)学术博士招生能力认定依据为《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修订)>(研教〔2025〕1 号)。
说明:
①项目按最新《太原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认定;
②若违反《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修订)》的相关规定,暂停或撤消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
(2)学院依据研究生院及科研院相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培养能力进行排序(导师须满足科研经费相关要求),培养能力高的导师优先招生,培养能力低的导师可暂停招生或隔年招生。
(3)我校在职博导年龄超过58周岁或延聘的博导,须配有50周岁以下的本团队导师作为合作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
(4)目前在校学术博士生已超过12名的博士生导师,本年度原则上不再招生。
(5)原则上一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博士、专业博士、专项计划)不超过3人,其中学术博士(含专项计划)招生不超过2人。新聘任博导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6)一年内同一导师名下的博士研究生每出现 1 份“未通过”评阅书(含复议)者扣减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学院根据答辩前校级盲审或答辩后校级抽检结果,在学院内部对导师的招生指标灵活调整。
3.各学院需给每位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发放一份《人事档案调档函》(本校在读考生不发)。
(1)拟录取的往届考生须在5月30日前将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完成辞职相关手续,与人事档案一并提交,各学院应核实考生的实际情况,并提醒考生非定向录取的有关要求。
(2)拟录取的外校应届考生须在5月30日前将“同意调档证明函”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我校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逾期未完成的考生须向学校书面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各学院需给每位拟录取的定向考生发放一份《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复印两份)。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需于5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者须向学校书面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审核程序
1.材料审核
学院对研究生院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对照《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认真审核考生资格。
2.导师对考生综合能力评价(此项仅限“申请-考核制”考生)
学院组织报考导师依据“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核。评分标准需参照附表1执行,各学院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调整,调整后的评分标准须上报研究生院备案,评分标准原则上科研能力成绩占比不低于50%,学科背景成绩占比不低于25%。
附表1 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科研能力 | 50 | (1)学术论文 ①一区TOP SCI论文:50分/篇; ②一区SCI论文:45分/篇; ③二区SCI论文:35分/篇; ④三区SCI论文:25分/篇; ⑤四区SCI论文、EI正刊期刊论文:20分/篇; ⑥核心期刊论文:15分/篇; (2)授权发明专利:20分/项; (3)研究生期间主持省(厅)级以上项目:20分/项。 | (1)科研能力成绩累加直至满分50分为止; (2)SCI分区以中科院升级版分区为准; (3)共同一作按排名第一占70%,排名第二占30%计算分数; (4)只认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的科研成果(不含共同一作情况),两者均按100%打分; (5)科研成果时间要求:往届生为 2020年1月后取得;应届生为研究生期间取得。 |
英语水平 | 15 | (1)英语六级≥425分、雅思(IELTS)≥6.0分或托福(TOEFL)≥90分,得15分; (2)英语四级≥425分、雅思(IELTS)≥5.5分或托福(TOEFL)≥75分,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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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背景 | 25 | 主要考察考生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专业、工作背景与报考研究方向的相关性,毕业院校,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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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绩 | 10 | 硕士成绩、主持项目、获奖情况等。 | 项目按最新版《太原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认定。 |
报考导师根据评分标准,基于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如实打分,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填写附件1,导师签字后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充分考虑综合能力评价打分结果,按照不低于1:1.2,且不高于1:3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
综合能力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原则上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综合考核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总分按100分计。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如下:
①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同时了解掌握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自我介绍及考官问答)。
③综合素质考核(70%)
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可采取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15分钟),汇报内容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英语水平)、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以及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汇报。
专家提问10分钟。
④专业能力考核(20%)
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准备专业课试题,专业试题数量不少于拟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的2/3。专家提问开始前,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抽取相关专业2-3道试题,学生选择2道题进行笔答,试题类型一般为简答题。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卷提交专家组秘书汇总,专家进行评阅给分。考生答卷由学院教科办留存备查。
各考核小组进行笔试、面试时全程录制考核环境及考核过程,录制结果交学院教科办留存备查。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复试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得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该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1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7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导师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低于学院平均成绩者,应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录取,并形成书面结果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录取资格。
2.公示
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七、其他
1.每个学科的定向招生计划不超过1人。
2.考生报考就业类别(非定向、定向)原则上不能更改,以报名时考生填报为准。
3.应考虑本校在岗教师优先录取为定向(在职)博士生。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