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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审办法

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作者:来源: 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工作,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24-2025学年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通知》(研〔2025〕31号)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

一、评审对象

满足《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校研〔2025〕21号)条件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推荐参评校级优秀论文(或实践成果)。

二、评审方法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讨论推荐。

1、分数构成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综合得分=学位论文评阅书平均成绩(20%)+科研成果分数(50%)+答辩成绩(30%);(2)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综合得分=学位论文评阅书平均成绩(20%)+科研成果分数(50%)+答辩成绩(30%)。

2、科研成果分数

参照已经备案的《太原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

表1 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序号

类别

级别

第一作者

导师第一

本人第二作者

1

SCI、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收录或录用

一区、领军期刊类项目

80

64



二区、重点期刊类项目

50

40



三区、梯队期刊类项目

40

32



四区、高起点新刊类项目

30

24

2

SSCI收录或录用

按照SCI分区计分

SCI分区

得分

SCI分区得分*0.8

3

EI收录

/

20

16

4

CSSCI收录或录用

/

20

16

5

EI源期刊发表(或录用),但在EI数据库中尚未被检索到

/

10

8

6

核心期刊收录或录用

/

10

8

表2 发明专利计分标准

类别

排名

发明专利

第一

第二

50

30

注:所有成果中,竞赛、国家奖学金、开源期刊不计分;论文只对本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计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3、答辩评分内容

(1)学术学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①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②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取得突破性成果等。

(2)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①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②学位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①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实际,为行业产业实际中的关键核心问题;

  ②学位论文提出科学合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并对实际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实践创新性研究和探索。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2024-2025学年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博士4人(其中省级3人),学术硕士2人(其中省级1人),专业硕士5人(其中省级2人)。以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排名顺序,且同一导师名下满足条件的学生择优推荐1人。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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