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任岗位
党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1名,学院团委负责人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执行。
三、岗位条件
1、党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任职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规矩意识强、业务素质高、集体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3)爱岗敬业、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党务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2、学院团委负责人任职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规矩意识强、业务素质高、集体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
(2)热爱团学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熟悉计算机应用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团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任时间及程序
1、9月7日-9月12日 报名
2、9月13日 资格审查
3、9月14日-9月17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二层大厅公示栏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4、9月18日 民主推荐
5、9月18日 确定考察对象
6、9月19日 组织考察
7、9月20日 酝酿建议人选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二层党委副书记办公室
联系人:巴大志 6010400(办)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