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载体,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营造学院浓厚学术创新氛围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要求,规范学院学科竞赛组织管理,优化经费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各项竞赛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土木工程学院学科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学科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副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学院班子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及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统筹管理学院各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事宜,审定学院竞赛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协调解决竞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评审学院竞赛立项及经费资助额度。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学工办,经办人为张维庆老师,办公地点为博学馆A239-1办公室,负责落实组委会各项决议,发布竞赛相关通知,接收、初审竞赛申报材料及成果材料,协调处理竞赛日常事务。
(二)竞赛管理教师及指导教师
各类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经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竞赛管理教师全面负责,各项竞赛指导教师归对应竞赛管理教师统一管理,指导教师需将竞赛相关各项数据、材料先向竞赛管理教师上报汇总,再由竞赛管理教师统一向组委会上报。
1.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竞赛管理教师职责:
负责对应赛事的日常联络、报名组织、信息传达与进度跟踪。
协助指导教师开展学生选拔、团队组建与备赛管理。
负责竞赛经费的使用登记、票据收集与报销手续办理。
完成竞赛相关材料的整理、上报与归档工作,按要求报组委会备案。
2.指导教师职责:
研究竞赛规则与评审标准,制定科学系统的备赛指导方案。
负责参赛学生的选拔、培训与全过程指导,提升学生竞赛能力。
指导学生完成作品设计、制作与申报,保障参赛作品质量。
做好竞赛人才梯队建设,建立长期稳定的学生参赛队伍,配合组委会完成竞赛相关统筹工作。
二、竞赛活动管理
(一)竞赛等级认定
学院所有学科竞赛的等级认定,严格参照太原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最新发布的《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评级目录》执行,分为S级、A1级、A2级、B级、C级五个等级。
(二)竞赛申报与立项
1.各竞赛管理教师统筹对应指导教师,在每年年底前集中上报下一年度竞赛立项申请,届时将由竞赛委员会经办人发布竞赛计划上报通知。立项申请内容包括:竞赛基本信息、历年参赛及获奖情况、本年度备赛计划、参赛团队及指导教师名单、经费预算及预期目标等。立项申请表经组委会办公室初审、组委会审批后,正式立项并纳入学院年度竞赛工作计划。
2.未按要求提前上报年度竞赛计划,因临时特殊情况确需申请竞赛费用支持的,须在赛事启动前向竞赛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委员会上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方可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获得经费支持。
(三)竞赛过程管理
1.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备赛计划开展指导工作,确保备赛时间与质量,组委会将对指导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
2.参赛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备赛任务,遵守竞赛纪律,维护学院声誉。
3.竞赛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对应竞赛管理教师提交竞赛总结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成果及经费使用明细等材料;竞赛管理教师汇总整理后统一向组委会提交全套材料。
三、经费资助与管理
(一)经费资助标准
学院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实行分级分类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1.S级、A1级赛事:学院将创新创业学院拨付的经费全额用于支持相应竞赛。
2.A2级、B级赛事:学院根据当年备赛实际需求、团队综合实力及该赛事往年获奖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
3.C级赛事及未列入《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评级目录》的赛事:鼓励教师自主统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
(二)经费使用范围
竞赛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参赛作品的材料费、加工制作费、测试费、软件购买及租赁费。
2.竞赛相关的资料费、打印复印费、邮寄费。
3.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异地参赛的差旅费、会务费、住宿费。
4.竞赛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与竞赛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
(三)经费报销流程
1.竞赛经费由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竞赛管理教师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所有支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
2.票据须由经手人、竞赛管理教师、指导教师共同签字确认,经组委会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报销。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科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2.如遇学校学科竞赛政策调整,本办法将相应修订。
太原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9日